公司的核心价值是建立起普惠大众与创新消费的易物平台,构建 “F2C+会员制 +O2O”易物消费平台;利用1+1模式,即“商城系统+会员积分系统”实现消费者利润二次分配的模式;以会员为中心,实现线上与线下消费的无缝衔接,以创新的商业模式让平台供应商把一定比例利润拿出来分配给消费者,易来客户,换来渠道。要想真正立于不败之地,优品乐积分易物,是每月固定收入要远远**支出,但是要有固定的高收入,真得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经营过程中,您的公司比别人的小,又比较缺钱,谈判筹码本来就不公平。不过在优品乐**易,我们可以帮您做对接和推广,资源互换有时候互换的不一定是实物,也可以换广告宣传,还可以换来人脉,换来渠道。
进入这个革命式变化时代,作为消费者在以往的生产消费环节中所扮演的消费角色也将得以转变,升级成为消费商。什么是消费商?从概念上解释,消费者即是经营消费和消费群的商业人士。实际上,消费商的概念在中国才刚刚推出,在国外有一个相似的概念,翻译到中国叫“消费商”,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者。这也意味着,一直只有--“品牌商”--“省代理”--“广告商”--“店铺经营者”赚钱的时代将成为历史,优品乐创富机制,消费者只需要改变一下思维,做资源的整合者,找到更多优惠的消费渠道,找到更多迷茫的消费者,作为消费群体的分享者,那么也可以参与到商品的利润分配中去。这样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消费商”正在逐渐形成,优品乐模式,并*扩大影响力。
会员首先在平台消费,消费获得产品的同时,优品乐,也获得等值的积分收益。积分可以易物兑换所需产品,也可以在数量升值后再消费、变现。实现了消费产生增值,一次消费,N次**,终身受益!
1.平台易物:在公司平台上换购的商品。
2.线下易物:会员与会员之间进行自愿约定用积分直接易物。
3.积分增值:积分在一定周期的时间后产生倍增。
4.分享取酬:分享消费,分享可获得消费积分奖励。
5.分享兑现:新会员消费,注册兑充出现金。留给60%自己,40%上交公司平台。
6.有价转让:积分可以用现金形式在会员之间有价转让。